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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可转债上市与挂牌、转股、赎回、回售、信息披露等相关业务,保护投资者权益,近期,深交所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业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可转债指引》),7月1日起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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