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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都百货有板有眼的分解:视收入来源、收入时间分置不同帐户

2020-04-02 20:47:46 来源: 浏览:1

  金融超市网股票配资:正常的傻瓜有心理帐户误区,他在心里对每一个硬币并不是一视同仁的,而是视它们来自何方、去往何处而採取不同的态度。


  人们对於不同来源、不同时间的收入分置不同的心理帐户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


  计程车司机应该算是自由职业者,他们可以随意安排每天的工作时间。但是他们的生意受天气影响比较大:天晴的时候,投资者愿意在外面多走走或骑车或乘公车,计程车的生意就一般,经常到晚上很晚收工才能赚回足够的钱。但是在雨天,计程车生意特别好,那就是”你有钱也坐不到”了,最好的情况下司机半天就能挣到500元。如果你是一名计程车司机,你是该在晴天多工作一点呢,还是在雨天多工作一点呢?学过经济学的人应该知道,最有效率的做法就是在晴天生意不好的时候早点收工,在雨天则多工作几个小时。因为在相同的工作时间里,雨天要比晴天赚得更多。加州理工大学的考林·卡莫若等教授研究发现,为了保证每个月能有一笔大致固定的收入,计程车司机往往会给自己定一个日收入计画,比如每天要挣到500元才能回家休息。因此晴天生意不好的时候,他们工作的时间过长,通常要做到很晚才能赚到计画收入回家;而在雨天生意好的时候,他们又很快就挣到500元过早地回家去了。


  其实计程车司机也知道,雨天多工作一个小时就可以让晴天少工作两个小时,可就是他们人为设置的心理帐户使得今天的工资和明天的工资似乎不可以替代。从这个问题中我们可以引申出关於工作效率的这样一个道理:人的工作状态是有週期的,有时候兴致好效率也高,就像计程车司机的雨天,工作一个小时就能出很多活;而有些时候状态不佳,好比计程车司机的晴天,工作效率低。如果你的工作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或者你正在忙碌的专案离最后期限还有一段时间,你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状态来调整工作时间,而不必要给自己定一个日工作量。如果你的精神状态好,那就趁著这股劲头多干一点;如果你感觉没劲乏味,那就先休息会儿,回头再来干。虽然这样看起来有些不够有计划性,但是你必须认识到,完全按照每日定量的计画行事在效率上并不一定是最优的。


  收入来源不同导致消费倾向和风险偏好不同


  在人们的心里,会把辛苦赚来的钱、靠运气赢来的钱和意外获得的钱放入不同的心理帐户中。正常的傻瓜通常倾向於把赢来的钱消费掉,而把赚来的钱存起来。


  再来看看人们收入的心理帐户带来的另外一个效应:人们对不同来源的收入往往会有不同的消费倾向和风险偏好。


  看看你怎么回答:


  有一次你去澳门承接一个专案,经过几个月辛苦的工作,专案终於做成功了,你也因此得到了10万元酬金。这个时候,澳门的朋友邀请你一同去澳门赌场玩二十一点,请问你会去吗?


  A.去 B.不去


  再来看看下面一道题目:


  你在澳门旅游的时候,运气特别好,在澳门的赛马场赌博赢了10万元。此时你在澳门的朋友约你去附近的赌场玩二十一点,请问你会去吗?


  A.去 B.不去


  请想想看,在哪一种情况下你更会去?是不是在第二种情况下你更会倾向於去赌一把呢?同样是 10万元钱,都是你自己挣来的,即使挣来的方式不同,但理性地说应该是没有差别的,你是否会去赌博是不应该受到这10万元来源的影响的。但是由於这两笔钱一个是通过自身努力辛辛苦苦挣来的,一个是通过运气从天而降博来的,你对待它们的态度就这样有了天壤之别。


  这种现象在行为科学中叫作赌场赢利效应,指人们对待赌博赚来的钱和工作赚来的钱在消费倾向、风险偏好等方面都存在著差异:对赌博或外快得来的钱往往敢於冒风险,消费起来大手大脚;对工作赚得的钱往往患得患失,不捨得花。他们没有把这个帐户中的钱跟工作挣来的钱放在同等的地位上看待。因此在消费这笔钱的时候,赌博帐户中的钱更容易花在赌博上或挥霍掉。这也是为什么赌徒的口袋里永远没有钱的道理。


  此外,心理帐户的存在对ZF决策同样会產生影响。


  在内需不足的时候,ZF需要採取一些财政政策来刺激消费,减少税收是比较易行而有效的一种方式。一般而言,不外乎三种方式:第一是调低税率,比如告诉纳税人,今年的税率由25%下降到20%;第二是税收返还,即纳税人按原定的25%税率纳税,但是在徵税以后,ZF再按一定比例比如5%将税金退还给纳税人;第三种方式与第二种相似,纳税人按原定的25%税率纳税,在徵税后的一段时间之后,ZF以财政节余为名给纳税人一笔钱,其数量就相当於5%的税金,但并不直接告诉纳税人这笔钱与税收的关係。这三种方式在征得的税收金额上是等价的,但是在刺激消费上所起的作用却大为不同,想想看哪一种方式更有效呢?


  答案是第三种。事实上,正是由於心理帐户的影响,使得人们对这三种不同的减税方式的态度也有很大的不同,从而带来不同的效果。


  就第一种方式而言,採取减税政策,看起来在手续上要较之退税和给钱政策更方便,但是儘管税率降低了,人们为此付出的税收减少了,但是人们依然把少缴的税收放在自己的”血汗钱”帐户,人们还是不捨得花,因此消费不会因此而有大的提高。然而,对於第三种给钱的方式,先期上缴了与以往相同数量的税金,掏出去的这笔税金就不再属於自己的”血汗钱”心理帐户了,而之后ZF给了一笔与税收无关的钱,人们自然也不会把它纳入”血汗钱”帐户,而更像是一笔从天而降的外快,於是人们更倾向於用这笔ZF给的钱去消费。而第二种退税的方式促进消费的效果就介於第一种和第三种方式中间。显然,对於ZF来说,给钱政策比减税政策达到的效果要好。遗憾的是,大多数ZF顾问都是经济学家,经济学家认为人是理性的,对於完全理性的人而言,既然这三种方式最后要交的税收是一样的,即都为 20%,那么这三种方式对纳税人的作用也应该是完全等价的,既然如此,当然选择最容易操作的第一种减税的方式了。但这样的结果很有可能是ZF减少了财政收入,刺激消费却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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