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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线上配资:麦迪科技:公司副总经理陈静致歉,违规交易系亲属误操作

2020-09-08 15:00:17 来源: 浏览:1
9月8日,资本邦获悉,麦迪科技(603990.SH)公告称,副总经理陈静于2020年8月13日—2020年9月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卖公司A股股票。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8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同时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构成超比例减持;也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7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未能尽到交易报备及预披露责任。经与陈静核实,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亲属误操作所致。经公司核查,陈静股票帐户的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陈静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并就此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道歉。公司董事会也对陈静进行了批评教育。

  具体情况如下:

  陈静在任职公司高管前持有公司股票1,000股,占其持公司股票比例的100%,买入金额为49,765元。后续陈静在任职公司高管期间,于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26日通过个人股票帐户陆续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000股,占其持公司股票比例的80%,买入金额为185,160元,买入后,陈静共持有公司股票5,000股;在2020年9月1日,陈静通过个人股票帐户卖出公司股票5,000股,卖出金额为225,350元,卖出后陈静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陈静2020年8月13日—2020年9月1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8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同时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构成超比例减持;也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7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未能尽到交易报备及预披露责任。

  经与陈静核实,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亲属误操作所致。陈静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并就此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承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其对股票账户的管理,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经公司核查,陈静股票帐户的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违规操作事项的处理情况

  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应收归公司所有。按照本次陈静六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公司股票计算,上述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

  2、公司董事会对陈静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及其亲属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其今后对交易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吸取教训、提高警惕,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在发生上述情况后,陈静进行了深刻反省,并承诺其及其亲属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其对股票账户的管理,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公司已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并要求各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头图来源: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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