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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ipo:畅通监督渠道 搭建沟通桥梁 我市聘请21名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

2021-03-31 21:07:18 来源: 浏览:1
    畅通监督渠道 搭建沟通桥梁 我市聘请21名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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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30日上午,市医保局在“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上公开聘请21名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这既是落实《条例》规定“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全社会共同关注医保基金安全的现实需要。
    
    ”前期,我市出台了《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面向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单位、镇(街)、定点医药机构等定向特聘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
    
    社会义务监督员负责
    
    1.宣传医保政策法规;
    
    2.对医保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情况,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对参保人获取医保待遇情况等进行社会监督;
    3.向医保部门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
    4.参与市医保部门组织的其他社会义务监督活动。
    
    经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最终选取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21名监督员。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华强同志为监督员颁发聘书,勉励他们珍惜荣誉、履职尽责,当好医保政策的宣传员、维护基金安全的情报员、规范医保行为的监督员、医保民情调查的调研员以及医保局与群众之间的联络员,进一步提升我市医疗保障领域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水平。据悉,监督员聘任期为二年,期满后,在本人自愿、条件符合的情形下可以续聘。
    
    
    
     供稿 | 张艳芬
     编辑|彭春婷
     审核|何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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