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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 舆情环境与新股发行三月月报

2021-04-10 21:54:40 来源: 浏览:1
    IPO 舆情环境与新股发行三月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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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月媒体舆情环境概览
    (一)本月媒体舆情概览 据不完全统计,本月IPO企业敏感报道数量为551篇,环比增加202篇。共涉及300家IPO企业,环比增加114家。报道来源略有分散,分别来自于171家媒体。其中,《资本邦》发表的敏感报道数量最多,共计42篇;《GPLP犀牛财经》、《界面新闻》分列二、三位,发表的敏感报道分别为38篇与21篇;此外,《电鳗快报》、《每日经济新闻》及《智通财经网》等媒体对IPO关注度亦较为靠前。
    统计区间:3月01日3月31日数据来源:前海金诚数据中心综上,创业板的媒体报道数量为251篇,涉及147家公司;科创板的媒体报道数量为232篇,涉及107家公司;沪主板的媒体报道数量为52篇,涉及32家公司;深主板的媒体报道数量为16篇,涉及14家公司。本月创业板的媒体报道数量超过其它板块的报道数量,所涉及的公司数量相对较多。
    
    统计区间:3月01日-3月31日数据来源:前海金诚数据中心(二)媒体报道来源分析据前海金诚数据中心统计显示,有编辑或采访权的财经媒体以及随着互联网时代兴起的新媒体、自媒体为本月IPO企业敏感报道的主要来源。其中,财经媒体报道数量占报道总数33.27%;依托互联网平台为载体的新媒体及自媒体的报道数量占报道总数的46.98%。除此之外,大型综合性门户网站及党政类媒体的报道数量占总报道的比重亦达到了5.30%、4.20%。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报道数量则占报道总数1.83%。(三)媒体报道关注点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本月媒体舆情数量较上月增加202篇,媒体主要关注点分布在企业的IPO动态、经营管理、信披问题及违规处罚问题上,其中,关于企业IPO动态的媒体舆情报道数量多达105篇;关于经营管理的媒体舆情报道数量达77篇;关于信披问题的媒体舆情报道数量41篇,关于企业违规处罚的媒体舆情报道数量达38篇。此外,企业的公司业绩、前景不明、盈利能力、关联交易等依然是媒体所关注的重点。
    统计区间:3月01日-3月31日数据来源:前海金诚数据中心(四)媒体报道活跃记者(五)各板块代表企业媒体报道情况说明据粗略统计,本月敏感报道数量排名靠前的企业有: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旷视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禾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叶园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远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其中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的敏感报道数量高达20篇,旷视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禾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月的敏感报道亦达到了12篇、10篇。上述代表性企业的媒体报道数量总共为79篇,《资本邦》、《每日经济新闻》、《一搜财经》、《集微网》报道数量较多。关注点主要分布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信披及IPO动态上。
    
    二、IPO在审及上会情况
    (一)各板块在审情况汇总1、沪主板、深主板进度说明表2、科创板进度说明表3、创业板进度说明表(二)本月上会审核情况1、本月上会审核情况概述2021年3月份,证监会安排8家企业上会(沪市沪主板6家,深主板2家),其中2家取消审核(沪主板: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盐城海普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余6家全部通过,过会率100%。
    2021年3月份,深交所对19家企业进行上会审核,其中2家被否(创业板:江苏鸿基节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华夏万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其余17家全部通过,过会率约89%。
    2021年3月份,上交所对12家企业进行上会审核,2家被否(科创板: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家暂缓表决(科创板:苏州晶云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余9家全部通过,过会率75%。
    整体看,2021年3月,A股39家IPO上会企业中,有32家成功过会,4家被否,2家取消审核,1家暂缓表决,整体过会率86%,明显较前两个月有所下降。
    随着3月31日7家IPO企业上会结果的出炉,今年一季度IPO审核工作结束。据Wind数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共审核了133家次企业的IPO申请,其中117家企业闯关成功,通过率约87.97%。而四川华夏万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首发被否,无缘A股。值得注意的是,华夏万卷、汇川物联两公司均在暂缓审议后被否。
    从时间上看,今年IPO被否的8家企业中,3月被否的案例最多,共有4家。业内人士表示,首发企业被否等频繁出现与IPO审核风向发生转变有很大关系。严守IPO入口关当前仍很重要,只要IPO保持常态化发行,从入口处适当加以引导是当前共识,这从各地证监局严查银行流水等也可见一斑。
    IPO之后的市场体系还不完善,这就使得上市之后,如果发现企业有问题,很难通过事后监管和处罚来补救,因此现实情况促使IPO事前审核要压实。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审核要求,现在科创板、创业板发行上市,交易所都要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在源头上遏制IPO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
    2、本月上会被否IPO企业3、本月上会企业地区分布情况本月上会企业数量总共为39家(较上月增加7家)。从区域分布看,上会企业分布在全国11个省市和地区。上海、江苏、广东、浙江本月上会企业数量排名靠前。其中上海、江苏本月上会企业均为8家,广东、浙江均为6家。
    本月上会企业中4家未通过审核,分别为来自江苏的鸿基节能、四川的华夏万卷、福建的汇川物联以及来自上海的康鹏科技。
    本月上会企业中2家取消审核,分别为来自江苏苏州的林华医疗及江苏盐城的海普润科技;1家暂缓表决企业亦来自江苏,为苏州的晶云药物科技。
    其余32家均顺利过会,本月过会率较前两个月均有所下降。(三)过会待发行情况统计(数据截止至2021年3月31日)截至2021年3月31日过会待发行企业总共123家(较上月减少114家),其中上交所沪主板39家(较上月减少8家)、深主板7家(较上月减少2家),科创板27家(较上月减少47家)。创业板50家(较上月减少57家)。
    (四)本月核发批文情况统计本月证监会总共核发 13 家批文,其中沪主板 5 家(与上月持平),深主板 0 家(较上月减 少 2 家),科创板 4 家(较上月减少 9 家),创业板 4 家(较上月减少 9 家)
    (五)本月 IPO 企业发行情况统计本月总共有39家企业上市(较上月增加11家),其中上交所沪主板8家(较上月增加1家),深主板2家(与上月持平),科创板19家(较上月增加10家),创业板10家(与上月持平)。
    
    
    三、月度监管动态及市场要闻
    (一)IPO撤单追问:头部券商保荐能力受质疑通往资本市场的大道上,却有一众企业主动调转“IPO”的车头。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截至3月26日,科创板已有29家企业撤回IPO申请,而创业板更有多达46家企业撤回IPO申请。仅仅3个月不到的时间内,75家公司主动放弃IPO之路,放在以前来看,这无疑是难以置信的。“如何更好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保障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提升直接融资比例,是积极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发展的应有之意。目前出现的部分申报企业在收到现场检查通知后撤材料的情况,也是在注册制推进过程中,市场化股票发行与市场各参与主体落实归位尽责的阶段性政策短期影响的表现。”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IPO法律专家王仁这样告诉记者。  在IPO大量“撤单”的背后,作为保荐机构的券商投行也在遭遇空前的业务压力。从“撤单”企业的公开资料来看,除大量龙头券商“频频中枪”之外,一部分借助IPO快速崛起的中型券商也受到了较大冲击。  面对这一情况,3月20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圆桌会上发表主旨演讲时指出,“最近,在IPO现场检查中出现了高比例撤回申报材料的现象,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看,并不是说这些企业问题有多大,更不是因为做假账撤回,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  除了“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之外,有业内人士认为,IPO撤单潮背后也存在财务造假的问题。“投行人其实都清楚,撤回的企业不排除有财务出现造假的可能,又或是基本面经不起推敲。”身为圈内人士,陈亮这样告诉记者。在他看来,上述两种情况的比例大概是对半分。  事实上,与IPO“撤单潮”同时出现的,还有IPO过程中的种种异常情况,比如发行价格高企、投资机构突击入股、排队数量激增等。  头部券商保荐能力受质疑  截至3月26日,今年来撤回IPO申请的75家企业所对应的保荐机构中,有券业一哥中信证券为代表的多家头部券商。  根据公开资料统计,撤单最多的中信证券旗下共有10家保荐企业放弃IPO之路,其中创业板、科创板项目分别为6家和4家;并列第二的券商是中信建投、国泰君安以及民生证券,均有5家保荐的企业撤回IPO申请;并列第三的券商则是海通证券、招商证券及国信证券,均有4家保荐的企业IPO“半途而废”。除此之外,中金公司旗下也有3家保荐的企业出现撤单。  其中,海通证券今年出现的4家撤单均集中在科创板项目,国信证券的撤单都集中在创业板项目。  通过数据可以发现,撤单项目较为集中的均是行业排名靠前的大型券商。在IPO“撤单潮”面前,头部券商的保荐能力正受到空前的质疑。  付诸各种努力却在IPO临门一脚之际停步,这背后究竟是何种原因?  据记者了解,早在3月初,深圳市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专业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深圳召开,会上,深圳证监局就IPO撤回率高企问题与多家券商进行了讨论。有深圳投行人士表示,撤材料原因有很多,比如有的IPO项目是因为地方政府或者投资机构“赶鸭子上架”,有的项目想在更新财报前卡着时间点报材料,部分券商觉得监管压力大,被罚怕了,所以对于有瑕疵的企业就选择撤回材料。  对于撤回IPO申请的多家企业,质量差、瑕疵多,几乎是券商投行内部的一个共识。  此前,曾被中证协抽中现场检查后迅速撤回IPO申请的柔宇科技,其招股说明书显示,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65亿元、1.09亿元、2.27亿元、1.16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3.59亿元、-8.02亿元、-10.73亿元、-9.61亿元,三年半合计亏损31.95亿元。去年上半年的亏损金额已经接近2019年全年的金额。  与之相对应的是,柔宇科技面临的质疑从未间断。公司曾表示拥有中国移动、空中客车等一大批知名企业级客户,但这些名单均不在前五大客户之列;公司称获得了40亿元订单,但招股书并未披露。不仅如此,更有媒体曝出,柔宇科技招股书中所指大型客户实际为公司关联方,部分业务存在自导自演之嫌。  无独有偶,备受关注的AI语音独角兽云知声亦受到质疑。  2017年到2020年上半年,云知声总营收分别为6114.07万、1.97亿、2.19亿和8468.93万,而公司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74亿元、-2.14亿元、-2.92亿元、-1.12亿元。  在公司招股书披露仅1个月后,其市占率数据遭到A股上市公司科大讯飞的质疑,后者通过覆盖医院数量、收入、应用场景等维度数据对比,称云知声在智慧医疗领域70%的市场占有率“严重失实”。  2月19日,云知声选择撤回IPO申请。公司表示,主要是公司业务发展的考虑,希望抓紧时间把业务做好。  现场检查威力凸显  值得关注的是,在企业接二连三选择撤回IPO申请的背后,监管现场检查的影响力不可忽视。  1月29日,《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正式发布。证监会表示,为贯彻落实修法精神,做好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首发企业信息披露监管,严把 IPO入口关,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同时,在规则层面明确将注册制板块纳入现场检查范围,故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检查规定》。  业内认为,今年IPO申请密集撤回的原因,一方面是现场检查对于抱着侥幸心理“闯关”“占位子”的项目起到了震慑作用;另一方面,现场检查是发行上市审核全链条监管的一环,在监管“严把入口关”的背景下,制度正在细化和常态化,而这将从源头上净化IPO环境,压实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信披责任、执业质量。  《检查规定》中明确指出,具体范围上,IPO现场检查将查看检查对象的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及其他相关场所,获取有关工商等资料;获取有关资金流水,生产、销售、仓储记录,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就主要业务循环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穿行测试;问询检查对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销售、采购、生产、仓储、财务等相关人员;走访检查对象重要客户及供应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核实相关信息;核查中介机构工作底稿,询问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取证等。  3月20日,易会满同样强调:“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审核要求”。他解释称,由于股票公开发行涉及公众利益,全球主要市场都有比较严格的发行审核及注册的制度机制和流程安排。现在科创板、创业板发行上市,交易所都要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证监会注册环节对交易所审核质量及发行条件、信息披露的重要方面进行把关并监督。  有观点表示,尽管匆忙递交IPO材料的企业存在着诸多瑕疵,但了解公司质地却依旧选择为公司“保驾护航”的保荐机构,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从目前情况看,不少中介机构尚未真正具备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还在‘穿新鞋走老路’。对‘带病闯关’的,将严肃处理,决不允许一撤了之。”易会满指出。“随着近几年监管部门加大财务核查、对董监高资金流水核查等工作的要求,以及《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在今年年初出台,再结合《证券法》和《刑法》的修订背景,股票发行注册制不意味着放松对拟上市企业的上市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而是理念的转变,让市场拥有更多的话语权。”王仁向表示。  让市场约束真正发挥力量  谈及当前的市场,资深投行人士张立感同身受:“注册制目前遇到问题的症结即是在新股发行过程中完全感受不到市场力量的约束,不论怎样质地的发行人都可以无风险地完成资金募集,且发行市盈率大都在50倍以上,这在全世界成熟资本市场绝无仅有,十分不正常。”  在张立看来,若沪深交易所在新股发行后的挂牌首日持续出现批量破发或新股发行失败案例,让发行人感受到市场机制的约束作用,则很多质地一般的公司就会知难而退,很多不缺钱的公司也就不会再凑热闹,因为改制上市过程是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和精力的。  据记者了解,进入2021年之后,IPO开始全面收紧,监管层对项目的问询比以往更为严格。其中最直接的表现便是,IPO问询次数增加,过去IPO大多经历二轮问询,如今三轮问询的案例迅速增加。但与此相对的,申请企业却依然大排长龙。  对此,王仁指出,前期很多企业抱着一种错误认知,认为注册制就是不审查,标准宽松了,所以一窝蜂式扎堆进入辅导、申报,中介机构的存量项目增长快,为了抢进度难免存在执业质量下降的情况,部分企业撤材料也是印证这一现象。  陈亮则以新三板为例解释称:“精选层自从2020年6月第一批新股出现批量破发以后,市场生态就发生了重大变化:发行人有进有出,几乎没有堰塞湖;为了确保发行成功,保荐机构主动压低发行市盈率;监管部门随后也放松了很多不必要的监管措施。”“从科创板的注册制‘试水’,到创业板进入注册制‘深水区’,如何更好地总结前期经验指导注册制全面推行工作,监管部门和市场参与机构都需要时间去消化吸收。”王仁表示。  张立认为,为了早日促成新股发行过程中的市场价格约束,监管部门应该在保持合理IPO数量的同时,坚决执行借壳上市等同IPO政策,不允许借壳上市存在监管套利现象,设法遏制市场投资者对于小盘股、绩差股“乌鸡变凤凰”的不合理预期。“监管还应该坚决执行现有的退市制度,加大单纯的保壳、养壳成本,同时推动少量资不抵债、严重空心化的上市公司走向破产清算,让市场投机者感受到终极风险,彻底打破上市公司不死鸟的神话。”他进一步指出。  而从中介机构角度来看,王仁表示,从IPO项目启动,中介机构进场开展工作,到之后路演推介、股票发行并上市,注册制下对IPO全链条的中介机构履职把关提出了更高要求。在IPO项目前期,集中精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执行严格的尽调和审查标准,中介机构做好工作底稿整理,申报企业主动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挤牙膏式”的信息披露反而会影响项目整体进度。“注册制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提出更高要求,而执业质量提升,一方面,需要做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资本市场法治体系,提升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另一方面,对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及其他中介机构应当归位尽责,明确各中介机构的责任边界,避免责任认定模糊混同。”王仁强调。  张立则认为:“随着过去两年机构投资者发言权越来越大,中国资本市场也在快速走向成熟,大量的小盘股、绩差股持续走向价值回归之路,如果监管政策能够有针对性跟进,2021年就有可能切实感受到市场价格机制的约束作用。”  他亦坦言:“这样,监管部门就不需要对IPO过程进行事无巨细的全流程监管,券商也可以从工作底稿等繁琐的流程工作中解脱出来、更多地关注拟发行股票的质量与定价。”(二)资本市场助力新型消费企业融资 年内IPO和再融资规模近千亿元近年来,我国新型消费快速发展,成为激发国内消费潜力的重要力量。3月25日,国家发改委等28部门联合发布《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拓展新型消费领域融资渠道”。  当前,资本市场资源正逐渐向新型消费领域集聚。据数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3月26日,新型消费领域企业IPO和再融资规模达968.0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6.23%。  市场人士认为,新型消费模式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培育新型消费企业发展,有助于推动我国消费需求回暖,带动经济增长。资本市场可以充分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为新型消费企业提供便捷的直接融资服务,助力其整合资源,壮大发展。  年内新型消费领域企业  IPO和再融资达968亿元  在引导社会资本融资方面,《方案》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募集资金,或到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公司债、可转债及资产支持证券融资,拓展新型消费领域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新型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在支持新型消费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表示,资本市场为新型消费提供了多方面融资渠道。在政策引导下,资本市场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功能,不断开拓新型消费领域的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新股、发行公司债券、可转债、“新三板”挂牌等方式融资,同时推动私募股权和创投企业对新型消费的发展在融资方面提供支持。  “2020年新型消费领域企业IPO和再融资规模超过400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50%。资源持续向新型消费行业集中,相关企业得以快速发展,在融资规模上同比大幅提升。”陈雳如是说。  据不完全数据统计,截至3月26日,今年以来,半导体与半导体生产设备、运输、食品饮料与烟草、软件与服务、耐用消费品与服装、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零售业、食品与主要用品零售Ⅱ、消费者服务Ⅱ、家庭与个人用品十个与新型消费相关的板块中,20家公司成功实现IPO,合计首发募资169.03亿元,31家公司实施了再融资,规模合计为798.98亿元。即新型消费企业IPO和再融资规模合计968.0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6.23%。  中钢经济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胡麒牧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新消费的供给侧来看,企业可以通过上市、定增、发债等方式获得直接融资,进行技术研发、平台整合、市场营销以及基础设施的完善,企业也可以通过供应链金融服务,提高供应链的稳定性。从需求侧来看,面向消费者的各种形式的消费金融产品可以提高边际消费倾向,激发需求潜力。另外,目前很多新消费的价值链是国际化的,一些外资也想参与中国的消费市场,所以在国内外利差较大的情况下,可以借助海外资本市场获得一部分低成本融资支持。  资本市场发挥  “无形之手”作用  近年来,新型消费发展迅速,实物商品网上零售在社会消费中占比持续提升。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分别为70198亿元、85239亿元和97590亿元,同比增长25.4%、19.5%和14.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8.4%、20.7%和24.9%。  自去年以来,中央层面已多次发声,加快发展新型消费。去年9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曾提出,确定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带动新型消费的措施,促进经济恢复性增长。  去年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提出,拓展新型消费领域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新股、发行公司债券、“新三板”挂牌等方式融资。  值得注意的是,培育新型消费也被纳入“十四五”规划。近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培育新型消费,发展信息消费、数字消费、绿色消费,鼓励定制、体验、智能、时尚消费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去年,在线下接触型消费受阻的情况下,新型消费实现逆势增长,成为消费的最大亮点。”陈雳表示,新型消费企业的发展有利于拉动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改善民生、推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基于网络数字技术的新型消费潜力正在加速释放。新型消费的发展有助于推动我国消费需求回暖,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新型消费模式是未来的发展趋势。而资本市场具有良好的敏锐性,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无形的手”的作用,更好推动新型消费领域发展。  胡麒牧表示,新型消费领域的平台经济特征比较明显,初创企业的现金流一般都是负的。通过资本市场融资,首先是获得现金流的补充,让企业在没有实现盈利时依然能持续改进技术、拓展市场份额;第二是资源的整合。平台经济能顺畅运行,需要形成商业生态,也就是除了主平台之外,各种信息处理、结算、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系统都要同步配套,而一般单个平台没有能力通过自主研发建立所有系统都,最高效的方式往往是通过战略合作、交叉持股、并购重组等方式来构建商业生态,资本市场就为这种整合提供了平台。(三)深交所明确IPO审核计时:修改和确认环节停止计时 5日内反馈意见深交所对审核端也作出了严格规定,要求审核人员应于收到保荐人提交的问询回复或其他申报文件的5个工作日内,形成修改意见并告知保荐人,且原则上只能提出1次修改意见。
    IPO的审核计时一直是发行人和保荐人最为关注的重点之一。
    《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中,也对IPO审核计时各个重要时间节点做出了明确规定:对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申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保荐人向发行人提出首轮审核问询。
    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深交所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超过三个月。自受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之日起,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时间总计不超过三个月。但中止审核、请示有权机关、落实上市委员会意见、暂缓审议、处理会后事项、实施现场检查、要求进行专项核查,并要求发行人补充、修改申请文件等情形,不计算在前两款规定的时限内。
    不过,就部分环节的具体计时安排仍有不清晰之处,比如,对于保荐人提交问询回复或其他申报文件初稿后至审核部门确认接收之前的时间如何计时?近段时间,不少保荐人和发行人在预沟通以及审核过程中的业务咨询里,提出了上述问题。
    近日,从券商人士处获取的最新一期《创业板注册制发行上市审核动态》显示:深交所对于IPO的审核计时再度做出了细化。
    深交所在《创业板注册制发行上市审核动态》中回复,保荐人提交问询回复或其他申报文件初稿后至审核部门确认接收之前,双方停止计时。
    深交所表示,实务中,保荐人提交问询回复或其他申报文件初稿后,审核部门一般需检查问询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回复并提出意见,保荐人修改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后,审核部门确认接收。
    从审核实践来看,对问询回复和其他申报文件设置“修改和确认”环节,显著提高了申报文件质量、提升了审核效率,部分漏报材料、回避问题、勾稽错误等敷衍塞责的情形能够尽早发现,有效精简了问询轮次、减少了不必要的审核资源浪费。
    但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避免无故拖延,深交所对审核端也作出了严格规定,要求审核人员应于收到保荐人提交的问询回复或其他申报文件的5个工作日内,形成修改意见并告知保荐人,且原则上只能提出1次修改意见。
    一位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在“3+3”的审核周期时限之下,问询、回复都非常紧张,只能在申报材料中将所有的问题说清楚,说明白,减少问询的问题,进而减少审核时间。
    另外,针对“一督即撤”的现象,深交所在《创业板注册制发行上市审核动态》中也通告了现场督导情况,2021年2月,深交所决定对9家IPO项目的保荐人开展现场督导。其中,已有7 家发行人在督导组进场前撤回了申请。
    (四)IPO申报全面收紧?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严肃处理带病闯关 “最近,在IPO现场检查中出现了高比例撤回申报材料的现象,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看,并不是说这些企业问题有多大,更不是因为做假账撤回,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
      3月20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圆桌会上发表主旨演讲时,针对目前A股市场注册制改革中的一些问题发表看法,针对注册制审核必要性、注册制IPO信息披露的不足、IPO“带病闯关”、IPO排队现象等作出回应。  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监管层正全面从严把关拟上市企业质量。近日,已有证监局明确提高了对拟IPO企业的辅导要求,并加强了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对辖区内带病申报遇到现场检查就撤者或出具监管函。  Wind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经有84家企业终止/中止审查或暂缓表决等,创下了高峰值。去年12月份以来,终止/中止审核的企业数量达到了132家。  股票公开发行涉及公众利益  注册制不意味着放松审核要求  注册制要不要审?关于注册制审核必要性,易会满指出,股票公开发行涉及公众利益,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审核要求。  “由于股票公开发行涉及公众利益,全球主要市场都有比较严格的发行审核及注册的制度机制和流程安排。美国监管机构有庞大的专业团队分行业开展审核工作。香港交易所和证监会实行双重存档制度,均有审核,只是侧重点不同。因此,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审核要求。现在科创板、创业板发行上市,交易所都要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证监会注册环节对交易所审核质量及发行条件、信息披露的重要方面进行把关并监督。从实践情况看,这些安排行之有效,也很有必要。”  中国股市有1.8亿个人投资者  “市场决定仅靠形式上的信息披露还不够”  只要信息披露就可以上市吗?关于注册制IPO信息披露质量,易会满表示,中国的市场实际决定了,仅仅靠形式上的充分披露信息还不够。  “注册制强调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发行条件更加精简优化、更具包容性,总体上是将核准制下发行条件中可以由投资者判断事项转化为更严格、更全面深入精准的信息披露要求。但中国的市场实际决定了,仅仅靠形式上的充分披露信息还不够,中国股市有1.8亿个人投资者,这是哪个国家都没有的,我们必须从这个最大的国情市情出发来考虑问题。我们始终强调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在审核中对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把关。同时,我们还要考虑板块定位问题、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等等。我们认为,这是当前阶段的必要务实之举。”  对IPO“带病闯关”将严肃处理  决不允许一撤了之  中介机构已经适应了吗?关于保荐券商机构职责,易会满则称,注册制下,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角色发生很大变化,对IPO“带病闯关”的,将严肃处理,决不允许一撤了之。  “从核准制到注册制,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角色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的首要目标是提高发行人上市的‘可批性’,也就是要获得审核通过;现在应该是要保证发行人的“可投性”,也就是能为投资者提供更有价值的标的,这对‘看门人’的要求实际上更高了。”  此外,易会满在发言中还描述了近期IPO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一些撤回情况。易会满表示,“最近,在IPO现场检查中出现了高比例撤回申报材料的现象,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看,并不是说这些企业问题有多大,更不是因为做假账撤回,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  易会满称,从目前情况看,不少中介机构尚未真正具备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还在“穿新鞋走老路”。对此,我们正在做进一步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将采取针对性措施。对“带病闯关”的,将严肃处理,决不允许一撤了之。总的要进一步强化中介把关责任,督促其提升履职尽责能力。监管部门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加快完善相关办法、规定。  IPO排队现象与历史上的“堰塞湖”有区别  需充分考虑投融资动态平衡  如何保持一二级市场的平衡协调发展?IPO排队现象是多重因素造成,总体上反映了中国实体经济的发展活力,与历史上的“堰塞湖”有区别。要实现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需要充分考虑投融资的动态积极平衡。  “近期,市场对IPO排队现象比较关注。有观点认为,既然实行了注册制,发行就应该完全放开,有多少发多少。我们认为,排队现象是多重因素造成的,总体上反映了中国实体经济的发展活力和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在逐步增强。这与历史上的‘堰塞湖’是有区别的,以前IPO停停开开,预期不明朗,有的排队要两三年;注册制改革后,注册审核周期已经大幅缩短,接近成熟市场。要实现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需要充分考虑投融资的动态积极平衡。只有一二级市场都保持了有序稳定,才能逐步形成一个良好的新股发行生态。”  IPO申报全面收紧  地方证监局提高IPO辅导要求  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监管层正全面从严把关拟上市企业质量。近日已有证监局明确提高了对拟IPO企业的辅导要求,并加强了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对辖区内带病申报遇到现场检查就撤者或出具监管函。  Wind数据显示,截至日前,今年以来已经有84家企业终止/中止审查或暂缓表决等,创下了高峰值。20家抽中的现场检查企业中有16家撤回申请。大规模的撤回申请传递了监管全面从严的信号。  实际上,终止审核潮从去年底就开始发生。去年12月份以来终止/中止审核的企业数量达到了132家。撤回的企业中涉及多家券商中介机构。根据媒体统计,132家撤回企业中,担任保荐机构数量最多的是中信证券。其保荐的企业中,有15家终止/中止审核。其次是民生证券与国泰君安,各有9家。海通证券与招商证券的撤回企业数量分别有8家,国金证券是7家,华泰证券有6家。  有投行人士认为,IPO出现大规模撤回申请并不是监管层控制发行节奏,而是源自企业自身质量不过关。注册制下,大批企业争相上市,也导致了企业质量的参差不齐。从严监管可以将资质差的企业剔除拟IPO队伍,为真正优质的企业让路。相关机构监管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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